《軍人保險法》通過,保障退役后生活

2012-04-28 10:10:03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4月26日下午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軍人保險法》,以及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分配方案、臺灣省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協商選舉方案等多項議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表示,常委會通過的《軍人保險法》,適應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和軍人職業(yè)特點,并注重與社會保險體系相銜接,進一步完善了軍人保險制度,對于減輕軍人后顧之憂,激勵官兵履職盡責,維護軍人合法權益,促進國防和軍隊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盾娙吮kU法》將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確,軍人傷亡保險所需的資金由國家承擔,個人不繳納保險費;軍人退役后保險金一并轉給地方;國家為隨軍未就業(yè)的軍人配偶建立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等。此外,常委會還通過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分配方案。內地省市區(qū)中,獲得名額數量最多的是河南省159名,名額最少的是西藏自治區(qū)17名。此外,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中,香港36名,澳門12名,臺灣省暫時選舉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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