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丁書苗案看轉變政府職能的緊迫性
2013-09-26 10:46:29 來源:蘭瑞環(huán)球
9月24日,山西女商人丁書苗行賄和非法經營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丁書苗為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買官"和"撈人"行賄4900萬余元,向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行賄4000余萬元。同時,她非法經營標的額達1858億余元,非法獲利20余億元,在法庭上,丁書苗表示對全部行賄犯罪事實無異議,但否認自己非法經營。
丁書苗到目前為止,還只是一個犯罪嫌疑人,無論是她的行賄罪還是非法經營罪,都還需要法院的判決來認定。但是,即使從她自己已經承認的行賄罪來看,她的犯罪事實也令人"嘆為觀止"。向劉志軍和范增玉兩位高官的行賄數額高達8900萬余元,已經創(chuàng)造了至今為止公開曝光的行賄最高紀錄,其手筆之大令人瞠目。而她這種不惜血本的行賄,收獲的商業(yè)利益也是巨大的,8900萬元賄金相對于20余億元非法獲利創(chuàng)造了商場上難以出現的"性價比"。
最近幾年揭露的一些貪腐大案,其受賄金額呈明顯的上升趨勢,這既表明了一些政府官員無視黨紀國法以權謀私的猖獗程度,更表明了我國反腐的力度在加強,在"蒼蠅老虎一起打"的要求之下,一些位高權重的大貪官也不可能逃過法律的懲處。但是,除此之外,我們還應看到的一個問題是,商人行賄、官員受賄之所以呈高發(fā)態(tài)勢,與政府在經濟運行中握有太多審批權有直接關系,目前的經濟體制之下,政府官員利用權力尋租的腐敗空間十分巨大。以劉志軍案來說,這幾年鐵路建設高歌猛進,原鐵道部掌握了巨額的審批資源,作為部長的劉志軍更是對鐵路建設項目握有生殺大權,丁書苗向其行賄之所以會成為"天文數字",正是看中了他手中握有的這種市場資源。
丁書苗通過向劉志軍的行賄獲得了大量鐵路建設項目,又通過向范增玉的行賄給自己包裝上了"慈善家"的正面形象,從而達到逃避有關部門查處的目的。正是膨脹的政府權力加上腐敗尋租,催生了丁書苗這樣的"行賄大王",她既是這種權力腐敗的得益者,而從某種角度說,她其實又是這種權力腐敗的受害者。因此,要鏟除經濟領域行賄受賄這種丑惡現象,加強法律懲處力度固然是題中應有之義,但在這種事后的監(jiān)管之前,社會經濟已經付出巨大的代價,因此而更重要的是,要壓縮乃至徹底堵塞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尋租的腐敗空間,簡單地說,就是讓官員不再成為商人為了獲取經濟利益必須倚重的對象。
要達到這個目標,需要進一步加大目前正在推進之中的轉變政府職能的力度。政府深陷于經濟運行的事務堆里,并且握有過多的行政審批權,這很容易使政府產生"經濟人"的角色,出現與民爭利的行為,一個直接的結果便是政府將更多的市場資源分配于與自己同為一體的國企,使民營資本處于邊緣化狀態(tài),導致經濟結構板結化。與此同時,政府內部產生的尋租空間也使一些官員墮落為腐敗分子,在他們的把持下,市場競爭機制無法充分發(fā)育,不僅加大了經濟運行成本,也對民眾利益造成了損害。
從丁書苗等近幾年發(fā)生的一系列行賄案中,我們可以清醒地看到,轉變政府職能已經產生了時不我待的緊迫性。今年以來,中央一方面加大了懲治經濟領域腐敗行為的力度,另一方面正以"壯士斷腕"的勇氣,大力推進以簡政放權為主導的政府職能改革,這是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國務院各部委近幾個月來已經下放和取消了200多項行政審批權,在即將掛牌的上海自貿區(qū)內實行的"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更將徹底終結政府審批制,并對全國的政府職能轉變產生助推作用。當政府恪守自己在市場中的邊界,不再熱衷于對微觀經濟的管理與干預的時候,官商勾結也就失去了生存的條件,市場競爭將更充分而公正地展開,被壓抑的市場活力也能夠源源不斷地釋放出來,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