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礦難記者違紀案查處11人 新華社作出承諾

2010-08-26 21:29:21    來源:新華網(wǎng)

11名記者在采訪山西繁峙“6·22”特大爆炸事故中違紀被查處     

         11名新聞記者在采訪山西繁峙“6·22”特大爆炸事故中因收受當?shù)赜嘘P(guān)負責人及非法礦主送的現(xiàn)金、金元寶,最近受到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查處。

    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縣義興寨發(fā)生金礦爆炸事故后,當?shù)刎撠熑撕徒鸬V礦主為隱瞞真相,分別對采訪事故的一些新聞單位記者送了現(xiàn)金和金元寶,其中,新華社山西分社記者鄯寶紅、安小虎分別收受現(xiàn)金2萬元、金元寶1個(價值約2400元)。記者王東平、譚旭各收受金元寶1個(價值約2400元)。2002年7月10日,安小虎向太原市廉政帳戶上交20800元。

    新華社接到群眾舉報后,高度重視,要求嚴肅查處。中紀委駐新華社紀檢組和社監(jiān)察局立即成立調(diào)查組,對4名記者的違紀問題進行了調(diào)查。根據(jù)調(diào)查結(jié)果,決定給予鄯寶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給予安小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分別給予王東平、譚旭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

    據(jù)悉,在采訪事故前后,《山西經(jīng)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和《山西生活晨報》3家新聞單位的7名記者收受礦主楊治興等人送的現(xiàn)金共4.5萬元,其中:《山西經(jīng)濟日報》記者蘇勇收受8000元,《山西法制報》駐忻州記者站站長劉玉柱收受8000元,《山西法制報》駐忻州記者站記者白建芳收受7000元,《山西法制報》駐忻州記者站記者閆珍壽收受7000元,《山西生活晨報》記者魏停收受5000元,《山西生活晨報》記者樊武杰收受5000元,《山西生活晨報》記者郭龍收受5000元。目前,山西省紀檢監(jiān)察部門根據(jù)黨紀法規(guī)的要求,將對以上7名記者作出處理。(完)

新華社以繁峙礦難記者違紀為警 向社會作承諾

  新華網(wǎng)北京9月26日電 新華通訊社以山西繁峙礦難中記者違紀案件為警示,近日向社會作出承諾:堅持報實情、講真話,維護新聞的真實性、公正性;清正廉潔,公道正派,堅決抵制有償新聞、虛假報道,恪守新聞職業(yè)道德。新華社有關(guān)負責人歡迎全社會對新華社記者、編輯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并公布了舉報電話、電子信箱和通信地址。

 ?。玻埃埃材辏对拢氯A社山西分社4名記者在繁峙縣金礦爆炸事故采訪活動中,收受當?shù)赜嘘P(guān)負責人及非法礦主送的現(xiàn)金和金元寶,嚴重違背了新聞職業(yè)道德,損害了新華社的聲譽,造成了惡劣的影響。新華社接到群眾舉報后,立即成立調(diào)查組,對4名記者的違紀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

 ?。疵浾叩膰乐剡`紀行為,在新華社上下引起了強烈震動。中紀委駐新華社紀檢組和社監(jiān)察局已將此案例收錄進警示教育錄像片,全社職工結(jié)合正在進行的“護牌”行動,展開廣泛的警示教育。大家表示,近幾年,新華社采取一系列措施開展“護牌”行動,在這樣的背景下,仍出現(xiàn)嚴重的毀牌行為,它說明,新華社的“護牌”行動任重道遠。

  新華社負責人指出,加強記者、編輯隊伍建設(shè),要把“個人自律、單位管理、社會監(jiān)督”結(jié)合起來,使教育和管理、自律和他律共同發(fā)揮作用。要大力加強思想道德建設(shè)、職業(yè)道德建設(shè),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有償新聞、虛假報道、低俗之風、不良廣告等問題,以在全社會樹立新聞隊伍的良好形象。

  新華社負責人表示,歡迎社會各界對新華社記者、編輯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凡發(fā)現(xiàn)新華社記者、編輯和其他工作人員有違背上述承諾的行為,社會各界均可向新華社舉報、投訴。新華社的舉報電話是:010-63074267,電子信箱是:xh4267@xinhua.org,通信地址是:北京宣武門西大街57號,郵政編碼: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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